申请人须知
※ 申请人需在户口所在地申请签证
※ <外省户口者>,提供在山东省内3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材料,可在青岛总领事馆申请签证
例:有效的居住证原件(发证日起超过3个月以上)、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(税务局网站打印并标注查询密码)、社保缴纳对账单(社保局网站打印近3个月明细并标注查询密码)、学信网(中国高等教育学籍/学历认证报告)、公积金等可客观证明在山东省居住的材料。
※ 16周岁以上申请人必须提供2代身份证
※ 如果提交的材料(包括公证书)未单独标注其有效期,自材料出具日期3个月内有效
※ 如有疑问,请拨打人工客服。